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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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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硫酸泼向结发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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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受贿情节尚在调查之中。

    邹振义于2004年6月25日转入奈河桥监狱,即在邬蒙管辖的二分监区服刑。邹振义的“贴身管教”韩维阳则是邬的下属。三个月后,奈河桥监狱将“二分监区”独立于五监区,成立“严管队”,直接对监狱刑务处负责;同时,将邬蒙调离五监区,担任组织宣教科副科长。

    “当时已明确韩维阳是邹的专管干部。而在邹入狱后,邬的表现‘过于热心’,让狱方有些担心。”一位知情人士称。事后看来,短短三个月间,“他还是与‘邹首富’做了生意。”

    邬蒙是受邹振义案牵连而落马的第四名天海监狱干部。此前,天海奈河桥监狱特管队教导员韩维阳、天海市看守所所长刘飞、天海监狱局刑务部部长江涵,因涉嫌接受邹氏家属贿赂相继落马。

    今年2月初,江涵被“双规”后,一名绰号“酒瓮”的掮旋即被刑拘。消息人士称,此人年近五十,身份为私营业主,但主要的活动和收入来源,是从监狱“捞人”。其因善饮故有“酒瓮”之名。此人长期钻营结交司法干部,长期培养感情后再行求助,使人难以拒绝。

    据悉,江涵、邬蒙均通过“酒瓮”收受邹家利益输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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